出租车是城市窗口
移动的名片
为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提升群众出行品质
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持续开展出租汽车行业
经营行为严管严治
4月共查处出租车(含巡游车、网约车)违规行为26起,其中巡游出租车违规16起(占比61.5%),网约车违规10起(占比38.5%)大巴车出租 。
现对9起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5年4月4日12时38分,巡游出租车鄂HT***8(荆门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从荆门火车站至国华汇金中心的营运行驶途中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大巴车出租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罚款400元,当班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积分扣5分。
案例二
2025年4月10日17时37分,巡游出租车鄂HT***5(荆门市昌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从天鹅广场至漳河的营运途中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大巴车出租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罚款200元,当班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积分扣5分。
案例三
2025年4月14日16时18分,巡游出租车鄂HD***01(荆门市中宇汽车客运出租有限公司)在荆门火车站非指定区域停车揽客大巴车出租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罚款200元,当班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积分扣5分。
案例四
2025年4月16日07时36分,巡游出租车鄂HT***8(荆门旅行社有限公司)在荆门火车站出租汽车专用通道内不文明排队,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罚款300元,当班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积分扣5分大巴车出租 。
案例五
2025年4月21日17时43分,巡游出租车鄂HD***09(荆门万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从城南新区关帝路至掇刀天鹅湖酒店营运途中甩客大巴车出租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罚款300元,当班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积分扣10分。
案例六
2025年4月10日10时40分,网约车鄂HD***88绿牌小型汽车(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从掇刀区高新花园至漳河万达运营过程中,驾驶员郑某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大巴车出租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罚款300元。
案例七
2025年4月15日10时03分,网约车鄂HD***29(昆明盛智易联技术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在荆门西站通过滴滴平台接单从荆门西站至小白兔口腔维乐门诊部营运行驶途中甩客大巴车出租 。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罚款200元,当班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积分扣10分。
案例八
2025年4月25日16时30分左右,网约车鄂HD***16(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在掇刀区职业学院路段营运途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大巴车出租 。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罚款200元,当班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积分扣3分。
案例九
2025年4月25日6时20分左右,网约车鄂HD***62(添猫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在沙洋县后港镇违反规定巡游揽客,招揽三名乘客送至荆门城区大巴车出租 。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罚款299元,当班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积分扣5分。
出租汽车作为城市流动的名片
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
城市形象与市民出行感受
荆门交通提醒全体出租汽车从业者引以为戒
严格遵守行业法规、规范经营行为
提升服务品质
市民可通过12328热线举报违规行为
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持续严查
来源:荆门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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